广州市白云区新科科甲水风水塘及茨菇塘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8-13 00:00:00

根据 相关文件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白云区科甲联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白云区新科科甲水风水塘及茨菇塘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新科科甲水风水塘及茨菇塘升级改造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科甲联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02855563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363140863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新科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广州市白云区新科科甲水风水塘及茨菇塘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鱼塘抽水,鱼塘清淤,拆除原栏杆、树池、挡土墙,拆除混凝土路面,挖多余土方,新建栏杆,树池,修复挡土墙,修复路面,新建栈道等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工期: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相关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标段规模:本工程为广州市白云区新科科甲水风水塘及茨菇塘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鱼塘抽水,鱼塘清淤,拆除原栏杆、树池、挡土墙,拆除混凝土路面,挖多余土方,新建栏杆,树池,修复挡土墙,修复路面,新建栈道等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2306883.93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无效。

5、施工工期:90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起止时间、报名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含本日):2025 8  13 日至2025 8  19 日。

2、报名起止时间(含本日):2025 8  13 日至2025 8  19 900分至1730分(工作时间内)。

3、报名地点: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到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石路315号4梯717-722房,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出具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须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每套人民币300元,收款单位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 9  2  14  00 分;

截止时间:2025 9  2  14  30 分。

递交地点: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5、开标开始时间:2025 9  21430分。

开标地点: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6、投标人通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报名指定地点进行投标登记手续。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报名后通过邮箱方式发到报名联系人联系邮箱。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为综合类(C3类)。

7、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科甲联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18028555636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科

十四、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hsyfz.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相同渠道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科甲联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8月12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科甲联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广州市白云区新科科甲水风水塘及茨菇塘升级改造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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