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溪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12-03 08:11:14

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就洛溪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洛溪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HCG241126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6240000.00元

5、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中标单位数量

洛溪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6240000.00元

(含税)

1家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

7、供应商的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自主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3)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对信用服务查询记录的证据截图。

(5)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总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络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64272984@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联系人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2)《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8、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http://hhsyfz.com)、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农村集体村务公开栏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9、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线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64272984@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联系人获取,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代理机构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

1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石路315号4梯717-722房。

1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石路315号4梯717-722房

1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20-3106066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19225226152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3日